2019年4月9日星期二

邵家臻 - 我知誰掌管明天 (2019年4月9日)

轉載自蘋果新聞

站在歷史面前。2019年4月9日,參與「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九人,全部被判罪名成立。
我是喜歡啃歷史的人,在法官宣判一刻,我腦海就泛起曼德拉、甘地及劉曉波面對判刑的情境。我當然無法與這些偉人比擬,但至少我和他們都有共通點,就是為社會變得更好而入獄。
既然判決已經塵埃落定,我的心倒來得平靜安穩。我沒有為罪成而有太大不安,反而心裏響起兩首詩歌。請容我稍為倒帶至上周六,佑寧堂舉辦了一場佔中九子案的祈禱會,而我正是當天主持。我中學時是虔誠基督徒,但近年離教會很遠,今次領詩可謂是重操故業。
選歌的時候,很快就想起兩首聖詩:一是《我要忠誠》,二是《我知誰掌管明天》。這兩首詩歌可算是我生命中的主題曲,每當我遇着煩擾,喃喃自語,忽爾就會哼起歌詞來。或許我想祂知道,每當苦困來臨,我都要仰望祂,倚靠祂,因為我知道有祂與我同行。
2013年,佔中三子就是在這間佑寧堂向公眾宣佈:「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正式拉開戰幔;六年後,也是佑寧堂,對着同一個十字架,我知道自己並沒有離棄上帝給的使命和苦杯。
六年了。佔中由醞釀至今天判刑,整整六年了。還記得我在2013年4月下旬,以社工身份出席佔中記招,成了傳媒口中的「十死士」。我認為生於亂世,有種責任;應承了三子,便不能有負眾望。所以今日在進入法庭之前,我要向三子大聲報告:你們給我的任務,今天我總算完成。由「十死士」到「揪着三子褲頭的人」,再到今天的同案,甚至同囚。這條苦路,跟你們一起行完。能夠行到盡頭,是我的榮幸。
我從不諱言2014年12月政府完成清場,我和許多人一樣,或多或少患上運動後的「退場軍人症」,昔日的笑容也消失了,眉頭長期深鎖了。幸好,不時遇有一些小確幸,才令我克服入獄前的恐懼。例如陳日君樞機為我祝福及撫摸我的臉;遇上支持民主而不收車資的的士司機;碰到擔心我入獄而為我張羅藥物的藥房亞姐;我感激擔心我糖尿眼沒有及時治療而花額外心機為我寫證明的眼科醫生……還有很多很多,每一位對我的呵護,都是天使的守護。

入獄不是抗爭句號在下午的陳情部份,我請我的代表律師彭耀鴻向法官遞交第二期糖尿病的醫療報告,建議法官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無論最終入獄與否,我想向社福界同工說,縱然我參選時已說明有機會走上囚禁之路,但當這結果來臨時,我還是要向同工們說聲抱歉,令業界失望了。我常說大限將至,一日肩負議員角色,都要「做得幾多得幾多」;我和臻辦同事自問每天都竭盡所能監察議會,聯繫民間團體,裏應外合,守住左翼社會政策立場,倡議我們深信的社會公義。要來始終要來,還望當天4,603票的選民能夠體諒。
希望社工們及支持者明白,此刻我跟八位正派的人一起佇立面對判刑。這些正派的人,無論大時代如何變遷動盪,也不管社會怎樣信仰破產、人慾橫流,在他們眉宇間都是堂堂正正、自尊自重、慎言篤行、有恥且格的。
此刻,我想提醒生活在黑暗的人,不要習慣黑暗,也不要因為習慣而為黑暗辯解,甚至倒過來嘲笑那些尋找光明的人。
此刻,我要跟同行者分享,入獄不會是句號,也絕不應該是句號。作為在囚抗爭者,最希望見到的,就是有十萬人包圍立法會,阻止政府通過《逃犯條例》修訂議案。請大家比我們更努力,守護香港。
此刻,我更想警告威權政府,即使你們殺掉所有公雞,也無法阻止晨曦到來。
明天可能就是判刑的日子,我知道我今晚會睡得好。
2019年4月9日

邵家臻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佔中案第五被告

黃浩銘陳情書 (2019年4月10日)

好的文章要保留下來:


轉載自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九子罪成】黃浩銘陳情書:能夠參與雨傘運動 實是毫無悔意 畢生榮幸


自2011年你審理只有23歲的我追問時任特首曾蔭權知否米貴,涉擾亂公眾秩序的案件距今已有8年。在命運的安排下,我再次站在你面前,只是當你讀到這封陳情書的時候,我已經不是當年被你宣判無罪釋放的年青人,而是一個準備迎接第三次入獄的積犯。然而,今天我不是尋求你的憐憫,而是希望道明我參與雨傘運動,公民抗命的緣由,讓法官閣下可以從我的動機及行為來給予合理判刑。
8年以來,我們的崗位稍有轉變,但香港的變化更大,充滿爭議的各個大白象基建均已落成,更多旅客走訪社區,似是一遍繁華景象,但同時,更多窮人住在劏房,更多群眾走上街頭,亦有更多我們愛惜的年青人進入監牢。從前我們認為香港不會發生的事,都一一在這8年間發生了。當我8年前站在你面前那一刻,我們都不會想像得到香港人可被挾持返大陸,亦想像不到原來有一天大陸的執法人員可在香港某地方正當執法,更想像不到中共政府除了透過人大釋法外,還可藉著「一言九鼎」的人大決定,甚至中央公函來決定香港人的前途命運和收緊憲制權利。
爭取民主的本意
民主只是口號嗎?當年,我痛罵無視100萬窮人及30萬貧窮長者利益,卻慶祝不知辛亥革命本意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並要求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廢除強積金,因此首次被捕被控。但時至今日,香港仍然有過百萬貧窮人口,超過30萬貧窮長者,貧富懸殊及房屋短缺的問題愈加嚴重。2014年,我見過一位75歲的伯伯跪在立法會公聽會向時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下跪,懇求政府不要拆遷古洞石仔嶺安老院。2019年,我又見到一位67歲執紙皮維生的婆婆在立法會公聽會哭訴難以找工作,現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竟然叫她找勞工處。為何官員如此冷酷無情?為何我們的意見均未能影響政府施政?歸根結柢,就是因為香港人沒有真正的選擇,喪失本來應有制訂政策及監督的權力!
所謂民主,就是人民當家作主。任何施政,應當由人民倡議監督,公義分配,改善公共服務,使得貧者脫貧,富者節約。今日香港,顧全大陸,官商勾結,貧富懸殊,耗資千億的大白象跨境基建接踵而來,但當遇見護士猝死,教師自殺,老人下跪,政府政策就只有小修小補,小恩小惠,試問如何服眾?由1966年蘇守忠、盧麒公民抗命反對天星小輪加價,乃至1967年暴動及1989年中國愛國民主運動,甚至2003年反廿三條大遊行,無不是因政權專政,政策傾斜,分配不公,引致大規模民眾反抗。2014年雨傘運動的起點,亦是如此。 
多年來,港人爭取民主,為求有公義分配,有尊嚴生活,有自主空間,但我們得到的是甚麼?1984年,中英兩國簽署《聯合聲明》前夕,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曾回覆香港大學學生會要求「民主治港,普選特首」的訴求,清楚承諾「你們所說的『民主治港』是理所當然的」。當時,不少港人信以為真,誤以為回歸之後可得民主,但自1989年六四血腥鎮壓及2003年50萬人反對《廿三條》立法大遊行後,中共圖窮匕現,在2004年透過人大釋法收緊政制改革程序,並粗暴地決定2007及2008不會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自此,完全不民主的中國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掌控香港人的命運福祉,人大釋法及人大決定可以隨時隨地配合極權政府的主張,命令香港法庭跟從,打壓香港的民主和法治。
2014年8月31日,是歷史的轉捩點。儘管多少溫和學者苦苦規勸,中共仍以6月的<一國兩制白皮書>為基礎,展示全面管治權的氣派,包括法官閣下在內,都要屈從愛國之說。在《8‧31人大決定》之後,中共完全暴露其假民主假普選的面目,其時,我們認為對抗方法就只有公民抗命。
公民抗命的起點
違法就是罪惡嗎?我們違法,稱之為「公民抗命」,就是公民憑良心為公眾利益,以非暴力形式不服從法律命令,以求改變不義制度或法律。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Leonard Hoffmann)勳爵曾在英國著名案例 R v Jones (Margaret) [2007] 1 AC 136 案提出:「發自良知的公民抗命,有着悠久及光榮的傳統。那些因着信念認為法律及政府行為是不義而違法的人,歷史很多時候都證明他們是正確的……能包容這種抗爭或示威,是文明社會的印記。」
終審法院在最近的公民廣場案(Secretary for Justice v Wong Chi Fung (2018) 21 HKCFAR 35)亦道明「公民抗命」的概念可獲肯定(該案判詞第70至72段)。因此,亦印證我等9人及其他公民抗命者並非可以一般「違法犯事」來解釋及施刑。港人以一般遊行示威爭取民主30年,無論從殖民年代乃至特區年代,皆無顯著改進,今日以更進步主張,公民抗命爭取民主,正如印度、南非、波蘭等對抗強權,實在無可厚非。誠然,堵塞主要幹道,影響民眾上班下課,實非我所願,但回想過來,中共及特區政府多年來豈不更堵塞香港民主之路,妨擾公眾獲得真正的發聲機會?
如果我是公民抗命,又何以不認罪承擔刑責?2014年12月,警方以成文法「出席未經批准集結」及「煽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村口將我逮捕。2017年3月,警方改以普通法「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提控。正如戴耀廷先生在其結案陳詞引述英國劍橋大學法學教授 John R. Spencer 提及以普通法提訴的問題:「近年差不多所有以『公眾妨擾罪』來起訴的案件,都出現以下兩種情況的其中一個:一、當被告人的行為是觸犯了成文法律,通常懲罰是輕微的,檢控官想要以一支更大或額外的棒子去打他;二、當被告人的行為看來是明顯完全不涉及刑事責任的,檢控官找不到其他罪名可控訴他」,無獨有偶,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楨在其2018年退休致詞提及:「普通法同樣可被用作欺壓的工具。它是一種變化多端的權力,除非妥善地運用人權法加以適當控制,否則可被不當使用。」如今看來,所言非虛。
今我遭控二罪,必定據理力爭,冀借助法官閣下明智判決推翻檢控不義,但法庭定讞,我自當承擔刑責,絕無怨言,以成全公民抗命之道。
試問誰還未覺醒
我是刻意求刑標榜自己,讓年青人跟從走進監獄大門嗎?我反覆推敲這個問題。然而,我的答案是,正正是希望後輩不用像我此般走進牢獄,我更要無懼怕地爭取人們所當得的。縱使今日面對強權,惡法將至,烏雲密佈,我依然一如既往,毋忘初衷地認為真普選才是港人獲得真正自由之路。任何一個聲稱為下一代福祉者,理應為後輩爭取自由平等的選擇權利,讓他們能自立成長,辨明是非,而非家長式管控思想,讓下一代淪為生財工具,朝廷鷹犬。
主耶穌基督說:「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裡死去,它仍然是一粒;如果死了,就結出很多子粒來。(《約翰福音》第12章24節)」沒有犧牲,沒有收穫。故然,我不希望年青人跟我一樣要踏上公民抗命之路,承受牢獄之苦,但我請教所有智慧之士,既然舉牌示威遊行均已無顯其效,公民抗命和平抗爭為何不是能令政權受壓求變之策?若非偌大群眾運動,梁振英豈不仍安坐其位?
刑罰於我而言,無情可求,唯一我心中所想,就是希望法庭能顧念75歲的朱耀明牧師年事已高,望以非監禁方式處之,讓港人瞥見法庭對良心公民抗命者寬容一面。美國法哲學家羅納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在1968年論及公民抗命時(On Not Prosecuting Civil Disobedience),不但認為法庭應給予公民抗命者寬鬆刑罰,甚至應不予起訴。事實上,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在2014年12月4日,即雨傘運動尾聲(已發生大規模堵路多日),佔中三子自首之後一日,接受《蘋果日報》及《南華早報》訪問時提到「抗爭者及掌權者均未有逾越公民抗命的『遊戲規則』,抗爭活動並沒有損害香港法治」,更進一步提到「一旦他們被判有罪,應該從輕發落,認為這是傳統,因為自首的公民不是邪惡的人」,由此,我期盼法庭將有人道的判刑。
法官閣下,我能夠參與雨傘運動,爭取民主,實是毫無悔意,畢生榮幸。我已花了最青春的10年在社會運動上,假若我有80歲,我仍有50年可以與港人同行,繼續奮鬥。要是法官不信,且即管以刑罰來考驗我的意志,試煉我的決心,希望我的戰友們在我囚禁的時候,可以激發愛心,勉勵行善,更加有勇氣和力量作個真誠的人對抗謊言治國的中共政權。
「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唯有透過群眾力量,直接行動,才能改變社會。8年前如是,今日亦如是。但願港人堅定不移,爭取民主,打倒特權,彰顯公義。自由萬歲!民主社會主義萬歲!願公義和慈愛的 主耶穌基督與我同在,與法官先生同在,與香港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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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出少年、漢子、踐行基督信仰的忠僕

另外兩篇值得保留的文章 - 周保松<我們的黃金時代> 、呂秉權<佔中九子案側記> (2019年4月10日)

我們的黃金時代
周保松

忙亂了一整天,疲倦不堪。此刻終於能坐下來,整理一下昨天在法院所見所想。

昨天這場關乎雨傘九子命運的審判,對歷史對當下對未來,有著非比尋常的意義。對一場公民抗命運動來說,審判本身就是非常重要的抗爭,因為公民抗命的目的,是要彰顯制度不義,激發大多數人的正義感,從而推動社會政治改革。

是故一場審判如何進行,被告在法庭的表現,留下什麼重要言說和文獻,法庭、媒體和公民的反應等等,皆影響一場審判的歷史意義。

我昨天在現場見證,我必須說,這是香港史上意義重大的一場審判,而以不同身份參與其中的各方,皆恰如其份做到本份,因此事情便成了。此刻坐下來回想昨天發生種種,我竟有許多難以言說的感激。容我一一道來。

首先是法官陳仲衡。先不討論法官判辭的合理性,但他容許朱耀明牧師在被告席中站起來以粵語大聲宣讀他的《敲鐘者言──被告欄的陳辭》,真是相當難得。沒有這一幕,昨天的審判便無甚可觀。

也許這是法官應有之職份,但他容許朱牧在沒有時間和精神壓力下,從容宣讀陳辭,因而令朱牧本已極不平凡的人生有了最光輝的一刻,打動場內場外無數人(法庭真是哭聲一片,甚至有保安感觸落淚),並為我們留下極重要的一份歷史文獻,這是必須致謝的。我甚至覺得,這是判決以外的另一種公義。朱牧的人生,根本不需也不應由法庭來判。

其次是戴耀廷和陳健民教授。去到今天,我們應該見到,他們在整場審判中,其實有個深思熟慮的構思,並將這個構思以近乎完美的方式實現出來。

先是陳健民在審判中代表三子作供,解釋和平佔中的理念和籌辦過程,並為他們在整場運動的所作所為辯護。以我之見,陳健民在審判前夕於中大榮休的最後一課「毋忘燃燈人:向啟蒙者致敬」,也可視為審判的前奏。在這一課,健民告訴我們,他及他那一代爭取民主的香港人,受到什麼思想資源和歷史事件啟發,並怎樣跌跌碰碰走到今天。那是香港教育史上的經典一課。

我們需要感激燃燈人,因為沒有歷史沒有傳承沒有前人的努力,我們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也很難有持久及有生命力的社會運動。陳健民那場講座,值得大家重溫,並從中汲取養份。

然後是戴耀廷在12月12日,在法庭自己站起來做的「結案陳辭」。在演說中,戴耀廷引用馬丁. 路德. 金,為公民抗命的精神作辯護,並解釋他們為什麼選擇不認罪以及抗辯的理據,同時指出公民抗命在什麼意義上,不僅和法治精神不相違,甚至能夠促進和改善法治。

這是香港史上標誌性的公民自辯。我當天人在現場,近距離聆聽戴耀廷的演講,在結束時忍不住鼓掌致敬。那一刻,我想起二千多年前,雅典城邦蘇格拉底的廣場自辯(Plato, "Apology")。蘇格拉底在《自辯》中自喻城邦的牛虻,專門不討好地叮咬雅典公民,希望他們關注正義良善,而非整天汲汲於財富名利。Benny何嘗不如是。

去到最後宣判的昨天,陳健民和戴耀延選擇不發言也不為自己求情,反而將整個法庭留給朱耀明牧師,讓他在這個至暗時刻,通過他一生的事功和信仰,為香港人做了一場激動人心的講道。

朱牧師不負所望,站在被告席,挺直身軀,以哽咽雄渾的聲音,告訴我們雨傘運動源於長久以來港人對政制發展感到無助、無奈和無望,並渴求命運自主。最後更道出心聲:他們三子至今沒有後悔, 沒有埋怨, 沒有憤怒, 沒有遺憾,沒有放棄。

他們有的,是對這片土地的愛。

真的,我們香港人,無論政見有多大不同,都必須感謝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牧師三位。他們將香港社會運動的水平,帶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其理念,其行動,其策略,其言辭,其精神,其人格,如此完整地融為一體。他們是我見過最美麗的香港人。

然後是其餘六位被告,包括陳淑莊、黃浩銘、邵家臻、鍾耀華、張秀賢和李永達。我在現場所見,他們確實坦然無懼,平靜以對。即使在開庭不久宣佈所有人罪成的一刻,他們也沒絲毫懷憂喪志,反而帶著笑容不斷安慰身邊人。

他們磊落坦蕩,意志高昂。從他們的眼神面容,你看不到丁點所謂「犯人」的沮喪悔疚。他們內心如果不強大,不可能有這樣的狀態。他們每一位,因為雨傘,承受難以估量的個人代價,但他們一直挺著,而且挺得很直。

然後是所有前往法院的支持者。我昨天八時去到,法院樓下已全是人,少說有好幾百,裡面有許多我熟悉的面孔,包括學聯人、大學中人,社民聯、公民黨和民主黨的朋友,還有許多雨傘運動同路人。

最最令我感動的,是見到許多上了年紀的老人家。他們從早上八點一直坐到下午五點,當朱牧師從法庭步出大堂,所有人齊齊起立鼓掌,眼泛淚光,高呼口號,長達數分鐘而不息。我和在場的張潔平和蕭雲說,這些公公婆婆,看似平凡,每位都是如此可敬,而且比大部份香港人有著更強的信念和更韌的意志。他們一定有著不平凡的故事,只是我們沒機會細心聆聽。

不要小看這些支持。一場運動,不是所有人都站到最前。沒有親友和市民的理解支持,我相信雨傘九子一定不會像現在這般自信自在。這樣的公民友誼,這樣的肝膽相照,在社會運動特別重要。

然後是法庭保安。昨天的審判,比平時多了許多保安。但他們沒有板起臉孔嚴厲執法,他們容許大家鼓掌喊口號,甚至拍照。他們維持秩序,但與人為善。他們讓法庭不是那麼法庭,反而多了一分大家同是港人的情味。

然後是媒體。我沒時間看完所有媒體報導,但就我所見到的電視、電台、報紙和獨立網媒,都對這場審判做了相當完整的報導,甚至製作了精彩的特輯和專訪。他們讓香港人知情,同時為歷史留下紀錄。

還有一個人,是要特別多謝的,就是Fermi (王惠芬)。Fermi從十一月到現在,幾乎沒有缺席任何一天審訊,用笑容用愛心去照顧九子每一位和他們的家人,並每天一大早便到現場協調分配親友入場劵,確保他們同在。

告訴大家一個小故事。我昨天本來坐在家屬席,Fermi走來和我細聲說,你可以和另一位朋友調換一下座位嗎,因為某位被告希望等會宣判時,可在視線所及見到這位朋友。Fermi的熱情、細心和奉獻,是這場審判中一道美麗的風景。

還有,還有也要多謝昨天那些站在法院門外聲嘶力竭和幸災樂禍的愛國人士。沒有他們的可笑可憐,彰顯不出雨傘九子的可親可敬。

最後,我要多謝所有參與聯署《我們以你們為榮》的中大政政人。我們向鍾耀華和張秀賢致敬,是做了我們同門應做之事。有的事情,真是非如此不可。

上星期,在《我們有雨靴》的映後座談,戴耀廷說,香港真正的黃金時代尚未到來。我不確定他的真實所指。但在當下,因為不同香港人的努力,我們在這樣一場歷史性的審判中,確實見到最美麗最高尚的香港風景。

這樣的風景,由我們創造。如果我們見到,如果我們珍惜,這就是我們的黃金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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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秉權:佔中九子案側記


刊登於明報

【明報文章】成了,快要成了,這班義人,甘願為香港和大眾,捨身成義。
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4樓的3號庭,與戴耀廷同齡的法官陳仲衡,以英語一一對「佔中九子」宣讀判罪,各人全部有罪,9人共20項罪名,17項罪成,3項不成立。
宣讀判決後,等待求情,中午休庭,9人暫准離開。步出法庭時,群眾由衷鼓掌致意。
昨日等候期間,一名中年、戴眼鏡的先生,以誠懇的態度對戴耀廷說:「你是為我們而坐牢的,多謝你。」說罷,這人面上泛起悲傷的表情。
戴耀廷以招牌式暖男笑面回應,老套地說八股,「這是公民抗命嘛,預咗啦,大家加油呀」。
未幾,這帶罪的戴教授可能自知「時日無多」,突然「風雲」上身,與身旁的其他人討論今年底區議會選舉的情况,操心非建制派是否夠人在「有機會」的選區出戰。
之後,再有人跟他道別、道謝,戴耀廷竟又安慰人、鼓勵人。
去年底的庭審自辯,戴耀廷曾說:「若我們真是有罪,那麼我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這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
在將要失去自由之際,這名被左報稱為「戴妖」的人,似乎仍在散播希望。
另一個令人動容的情景,是陳健民在庭外除下結婚戒指的一幕。在3號庭的門外,有陽光灑進的那邊牆,陳健民靠在一旁,掛着甜蜜的笑容,一點一點扭着這盟誓之戒。妻子伴在身旁,溫婉地凝視這個腰背筆直的丈夫。
大部分夫婦的婚戒回憶,都是在婚禮時,在聖堂中給另一半戴上戒指的一刻,二人合一,從此永記。這一雙戒指永遠戴在牽着到老的雙手上,愈戴愈緊。絕少夫婦會有這種除戒指的笑容,但這笑容蓋不住分隔的內心傷感。
我見陳健民除了一會都除不出,相信這婚戒絕少機會除下,一戴就是一生。
「他們說什麼都要除下來,我讓太太好好保管。」這隻難脫之戒,終於慢慢除了下來,陳太珍而重之握在手裏,再將它好好地收藏起來,日後見物如見人。
朱耀明:如我仍有氣力,必繼續在人心敲鐘
等候期間,又見朱耀明牧師。75歲的朱牧,曾接受大腸手術,近年經常腹痛,檢查時又曾被刺穿腸壁,很多人擔心他的身體,與他相擁,為他打氣。眾多擁抱中,以兩個阿伯的相擁最為動人:87歲的陳日君樞機與朱耀明牧師,兩個七老八十,雙雙正能量一番,白頭人撐白頭人,被撐又互撐。這兩個衰老的身軀,以眾人之事和公義為己任,每天都在燃燒自己的生命。
戴耀廷及陳健民昨午向法庭陳情時,特別關注朱牧的健康,請法庭不必關注他們兩人,只望不要判朱耀明即時監禁。
在最後陳辭,朱牧說良心、說香港多於說自己的健康。這個老者說,「雨傘運動中,我只是一個敲鐘者,希望發出警號,讓人們知道不幸和災難正在發生,期望喚醒人們的良知,共挽狂瀾」,「如果我仍有氣力,必繼續在教會敲鐘,在世上敲鐘,在人心敲鐘」。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
歷史和港人會記着你們。
「真正嘅審訊呢,其實唔喺法庭裏面,真正嘅審訊呢其實係喺歷史嘅長河裏面,係喺每一位大家嘅日常生活裏面、生活嘅實踐。」
鍾耀華曾如是說。
作者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

轉載 敲鐘者言 - 朱耀明牧師 (2019年4月9日)

歷史和港人會記着你們
「真正嘅審訊呢,其實唔喺法庭裏面,真正嘅審訊呢其實係喺歷史嘅長河裏面,
係喺每一位大家嘅日常生活裏面、生活嘅實踐。」
鍾耀華曾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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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朱牧師在法庭上的陳情信,
在此轉載,方便以後查閱、回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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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論壇也有轉載
敲鐘者言──被告欄的陳辭
作為一個終生為上主所用,矢志與弱勢者和窮苦人同行,祈求彰顯上主公義,實踐天國在人間,傳頌愛與和平福音的牧師,垂老之年,滿頭白髮,站在法庭被告欄,以待罪之身作最後的陳辭,看似極其荒謬和諷刺,甚至被視為神職人員的羞辱!
然而,此時此刻,在我心中,在法庭的被告欄,是一生牧職最崇高的講壇,死蔭的幽谷成就了靈性的高峯。
幾十年來,講道無數,想不到最費時、最用心、受眾最多的講道,正是在被告欄的陳辭,這裡有我童年的故事、牧區的故事、香港的故事、民主的故事、最後一里的故事、雨傘運動的故事、人間和天國的故事。
古時的猶太人,期待救贖主來臨的日子,那裡再沒有痛苦和眼淚,但基督道成肉身,住在人間,經歷人世的艱辛,詮釋了救贖主的真義:「那裡有痛苦和眼淚,那裡就有救贖主!」
在乖謬的時代,在專權的國度,在扭曲的社會,我甘願成為一個勇敢的敲鐘者, 喚醒人間昏睡的靈魂。
這一切,從我童年的故事說起。
我的童年故事 
我自幼失怙、失恃,幼時被送回鄉間隨祖母生活。
小學時,目睹殘酷的土地改革運動,許多「地主」受公審,群情洶湧,有些即時槍斃而死去,有些不堪凌辱而自盡。
政治鬥爭下,田地荒廢,人民成為犧牲者,捱飢抵餓,以樹葉野果充飢。
替人看牛和種田,與祖母相依為命,小學教育在打倒美帝國主義的口號下完成。
祖母離世更是無依,她死前託一位鄉里,申請我重回香港。擔著自己的行李,步行了一天,才到達台城車站。
抵港第的一天,便上工當學徒,不甘永遠煮飯和洗衣,出走露宿街頭,替人擦鞋為生,飽受歧視,更被黑社會欺凌毆打。
有一年,患上風濕性心臟病,住院兩個多月。
躺在病牀,看見病友死前的掙扎,看見別人探病的親友,我卻孑然一身,傷心莫過於此。
我開始問自己:生存的意義是甚麼?生,彷彿是我個人的負累;死,可能是個人的徹底解脫。
就在我充斥死和解脫的念頭時,一位慈祥的老人家,介紹我充當校工。主任是一位虔誠愛主的基督徒,常傳福音,邀請我返教會崇拜。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像痛苦盡處的燈火,給我生命的亮光。
我逐漸明白,我不能放棄,生活雖然孤苦,若然人間有愛、正道、真理、更高的生命價值和意義的道路,我決志跟隨。
靠著上主的恩典,憑著信心,克服學習上和經濟的困難,拿著離職的一個月港幣130 元的工資,開始半工半讀,完成了三年高中、四年大專、三年神學院的課程, 預備作傳道者,服侍基層,與弱勢者和窮苦人同行。
我知道,前行路上不再孤單,因為主與我同行。
我的牧區故事
1974年,我受託到柴灣浸信會服侍。
柴灣,一直被人視為香港的「紅番區」,名稱的由來,是由於地區人多擠迫,居民生活貧窮,教育水平低下,醫療衞生不足。
適齡兒童雖有學校教育,但沒有家庭的愛和關懷,一家大小,擠在僅可放置一床一櫃的徙置區,生活困苦,環境惡劣,青少年吸毒和犯罪率非常高。
還有不少家庭住在木屋區,夏天有風災和雨災,冬天深夜常有火災。每一次,我到災難現場,擁抱安慰災民,都深感窮人的痛苦與無助,我會用教會慈惠基金,撥款援助不幸的災民。
曾有一位弟兄向我訴說,他遭受市政署不公平對待,他的小販攤檔沒法經營。他向自己教會的牧師求助,牧師卻說:「我為你祈禱吧,祈禱過後,你就要去找朱耀明牧師了。」
這位弟兄來到我的面前,我跟他說,我們也祈禱。不過,我可多走一步,陪同他向行政立法兩局議員申訴署申訴,結果把問題解決了。
身為傳道人,不能對沒有衣服穿、沒有飯吃的人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二16)
多走一步,教會應是散播盼望的群體;多走一步,教會應是擁抱傷痛的群體;多走一步,才是教會存在的真正意義。
我一心決志與民同行,多走一步,一起爭取改善民生,爭取興建東區走廊,爭取興建東區醫院,爭取木屋居民上樓,爭取改善工人生活。
希望,就在爭取和奮鬥的人當中。
但教會是保守的,對傳道人參與爭取的社會運動,總是有所顧慮。
當年,參與爭取興建東區醫院時,我的教會正向政府申請土地興建教堂,第一次接受電視台訪問時,心裡有點不安,擔心政府視我們為壓力團體,拒絕批地;擔心我的同工和教友,對教會牧師參與社會運動,未能認同。
但聖經給我無盡的勇氣和力量。
聖經記載,耶穌道成肉身,住在人間,他宣告:「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看見,受壓迫的得自由」(路四18),這不是人類被救贖的好消息嗎?
結果有權有勢的人卻帶祂到山崖,欲置祂於死地,但耶穌並不懼怕,從容地從人群穿過去,走了。
我們生於世上的信徒,應牢記保羅的教訓,他說:「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
基督沒有身體
基督以你為祂的身體,
以你的雙手完成祂的工作, 以你的腳走遍世界,
透過你的雙眼,
把憐憫的目光投向世界。
大德蘭修女(Teresa of Avila, 1515-1582)——
我被召為上主的僕人,效法基督,跟隨基督的腳步,承託祂的使命,於世上傳達上主的關懷,不應懼怕任何的政治壓力和別人的評價。
多走一步,與民同行,就是一步一步追隨基督。
香港的故事
我們這一代人,經歷戰禍,逃難來港,過著流離的艱辛生活,拼搏幾十年以為可以安定下來。 
中英政府於1984年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中國收回主權,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保證香港五十年不變,但卻未能完全穩定人心。
教會為此,曾推動「香港是我家」運動,以鼓勵港人不要離去。
1984年9月,有八十九個團體集會於土瓜灣「高山劇場」,要求漸進「還政於民」。香港教會為穩定人心,於1984年也表達了清晰的信念書:
1997年後維持高度自治,市民享有神所賦予的人權、自由,包括言論、出版、結社、集會、出入境、信仰及傳教等自由。
政府必須向香港市民直接負責;不單要致力於香港的經濟發展,同樣重要的是重視市民中沉默的大多數者的利益;並要繼續保持立法、司法及行政獨立。
信念基於我們的信仰:每個人都是按照上主的形象被造的。
因此,人人應受尊重和保護,我們致力爭取民主,因為民主的理想是自由、平等和博愛。政治自由不是單一地對國家的效忠,也應承認人的尊嚴,而且人人生活在社會,都有其獨特的潛力和能力,貢獻和創建社會,而人權是上主所賦予,任何政權均不得隨意剝奪。
不幸,1989年北京的民主運動,中共政權以「屠城」結束,目睹這場運動的結果,港人不寒而慄,對民主的訴求更為殷切。
當時,社會有要求英國給予港人護照,有要求1991年立法局必須由普選產生, 八九民運之後,我主要照顧流亡的民運人士,擁抱苦難者。
1991年有地區直選議員。1995年已增加直選議席。同時,1991年港督衞奕信簽署了《香港人權法案》,香港既有的《社團條例》及《公安條例》所有抵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全予廢除。
普選有了進度和時間表,《人權法》使港人有進一步保障,我便少參與政制討論,多致力民生工作,特別是醫療、善終及退休保障等。
我心中懷抱善良的希望:民主、自由、人權和法治,會一天天的好起來。
民主的故事
一切善良的願望,竟然日漸渺茫,我又要重上高山,為了民主再啟航。
聖經的阿摩司先知,最關心公義與公平,他目睹失序和荒謬的社會繁榮,只限於富有的人,窮人仍然受著不公平的待遇和壓迫,他嚴厲警告世人:「你們要遭殃了。因為你們歪曲正義,剝奪了人民的權利!」(摩五7)
香港有七百多萬人,人人生而平等,政府卻剝奪人民的提名權、參選權。首屆特首由400人選出,政府和人民沒有任何關連。至今仍是由小圈子1200人選出。
政府眼中沒有人民,人民也不信任政府,對於千百般民怨,特首一聲「早晨」,就視而不見。
2003年「沙士」襲港,政府抗疫無方,結果299人死亡,1755人染病,董建華耗盡香港人的同情憐憫心,市民努力互濟之時,他卻硬推廿三條立法,導致五十萬人上街抗議,最後「腳痛」下台。
立法會保有功能組別,剝奪了議員的私人提案權,政府的議案只要掌握功能組別和保皇黨的票數,很容易就可以通過,這種走向專權的制度,人民的生活較回歸前更困苦,更無助,更傷心。
我們再不能沉默了,為平等的人權,民主必須多走一步。
本著爭取民主的初衷,2002年,我們組成「香港民主發展網絡」(Hong Kong Development  Network)(以下簡稱民網),成員包括有律師、學生、學者,並由陳健民教授領導三十多名教授,研究符合《基本法》要求的政制方案。
2004年4月「民網」完成了方案,準備呈交政府和公開宣佈,讓社會討論民主政制。
不幸,中央政府卻於4月6日釋法,否定了2007和2008的普選。所有參與研究的學者非常憤怒,並於5月的記者會齊穿黑衣,宣告「香港民主已死」。
自此之後,我專心公民教育,發展教會的服務事工。
最後一里的故事
2008年,我做大腸鋇劑造影檢查(Barium Enema),穿腸鋇入腹腔,即時要接受緊急外科手術,醫生表示我只有五成生存機會。
徘徊於生死邊緣,幾乎陷於生離死別的時候,我囑咐兒子說:「孩子!要好好照顧媽媽呀!」
感謝上主的恩典和醫生的悉心治療,救回我的生命。
病後,我心裡只有三個心願,做好教會退休後的交接工作;陪伴妻子和家人,特別兩位孫兒,我很喜歡和他們遊玩、嬉水;寫一本關於民運的歷史書,只此而已, 我便滿足了。
2010年我退休了,許多關心我身體的弟兄姊妹和朋友均勸我:牧師,你對教會和社會已盡心盡力了,夠了,好好休息和陪伴家人吧!
2013年1月,當戴耀廷教授發表一篇名為「公民抗命:香港民主運動的大殺傷力武器」的文章時,我不以為意。
當戴教授於2013年2月提及邀請陳健民教授和我參與「公民抗命」時,我感到驚訝愕然。
我人老了,身體又多病痛,怎可能參與呢?唯有致電我的好朋友陳健民教授,徵其意見,他竟然說:「牧師,我現在於巴黎,你先答應,待我回來,再詳談商議。」
身處管治失效,道德淪落,沒有威信,強調鬥爭,不顧人民死活的政府,似乎無意實踐承諾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故遲遲不提出諮詢。戴耀廷教授和陳健民教授不惜為公義、公平犧牲,爭取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我雖然已七十高齡, 但禁不了良知的呼喚,我絕不會讓我的弟兄孤身上路。
還記得少年時,基督教我認識真理,離開孤單的人生;還記得教會內,基督訓示我擁抱窮人,讓他們不再孤單;今天,民主號角再次響起,我怎能讓有心人孤單呢?
我的眼睛明亮起來,憑著良知多走一步,與民眾多走一里路。
聖經告訴我:「……愛是出於清潔的心、無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提前一5)
我本著清心、簡念、分別為聖──無利益衝突、無權利慾望、無隱藏議程、決心為香港盡最後一分力,與港人再多走一步。
2013年3月27日,我們選擇在教堂十字架前表達我們願意犧牲和受苦的精神, 宣讀「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信念。
當日我的禱告是:
「我們以敬虔、謙卑和祈禱的心,我們沒有怨恨;反之,我們心懷愛意,不打倒任何人,亦無意對抗和反對任何政權;反之,我們堅守法律,我們以身違法,為的是要突顯目前政制不公義的地方。若果我們因此行動失去個人自由而能為今日社會和下一代帶來更大的自由,那麼,我們可能失去的自由,就微不足道,這也心甘情願的!
我們選擇和平非暴力的運動,雖然我們面對的不公義力量是那麼巨大、掌權的人那麼難以對付,我們絕不害怕和逃跑。我們可以重新肯定自己人性的尊嚴,採用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揭示不公平法律的不公義,迫使邪惡不能再躲藏在合法性的框架內。 
「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原是透過公民商討、公民授權、對話談判去爭取普選,在迫不得已時才採取公民抗命。
中央政府卻於2014年6月出版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 宣佈「中央全面管治」,那麼,《中英聯合聲明》中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呢?中央官員竟然回應說:回歸以後,《中英聯合聲明》已失效。
從來沒有想過,中英聯合聲明如白紙一張。
中央政府原於2012年承諾2017年香港普選行政長官,惟人大常委2014年8月31日的決定,全面落閘,封閉普選和對話之門。
雨傘運動的故事
對話之路走盡了,和平佔中啟程了。 
「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定於2014年10月1日舉行,為此,我們於9月18日入信申請「不反對通知書」,9月25日和警方商談安排細節。
9月22日專上學生聯會組織一周罷課不罷學的行動,抗議831之決定,並於政府總部外集會。但罷課學生於9月26日衝進政府總部「公民廣場」,學生領袖被拘捕,引發大批市民響應,擠滿了政府總部外面的街道。
期間,市民高呼「守護學生」,要求即時「佔中」。
9月27日晚,我們與在場的學生代表舉行會議,取得共識,9月28日凌晨1時40分由戴教授宣佈「佔領」行動開始。但集會的人群開始離開,不久學聯宣佈這次是學生運動,並非「佔中」。
9月28日早上,警方封鎖所有進入政府總部的道路,意圖孤立場內的學生和市民。
9月28日中午時分,消息傳來,梁振英於下午3時30分召開記者招待會,我們圍坐在「命運自主」台,見到警方似要準備清場。
因為這次行動不是「和平佔中」運動,因此,我即時要求義工和糾察離場,不要被捕,否則無人主持10月1日的集會,初時三子建議我隨義工離場。但最終決定,我還是留下來待警察清場,我們三人撓手坐在一起被捕。
我坐回「命運自主」台上,與學生領袖、泛民立法會議員、和陳日君樞機,手牽手坐在台上等待被捕。下午5時58分,突然聽到槍聲,夏愨道煙霧瀰漫,站在前線的市民大聲叫喊:「警察放催淚彈」。
依我們的計劃,如果警方用武力時,為了保護示威者,我們會勸喻撤離,何況警方還舉著「速離否則開槍」的橫額。
陳日君樞機即時大聲呼喊「不要作無謂犧牲,快撤離,我們不要為這不理性的政府作犧牲。」「現在不是犧牲的時刻,快撤離!」
此時,我腦中湧現北京天安門的景象,我心裡說:「一定要守護學生,保護群眾不受傷害。」
10月3日我們已開始討論自首,惟不忍心讓學生孤單抗爭,故我們留下來。
10月4日下午我們知道駐守的警察沒有食物,本於信念,任何抗爭,我們都堅持不能傷人的尊嚴,當日下午6時前,便開通車道和海富天橋。
此後,我積極推動學生和政府對話:因為只有對話才可保障所有參與者安全,另一方面,為雨傘運動打開對話之門,促進香港和北京政府理性對話下去。第一次原定10月10日,惟因10月3日旺角示威者被黑社會毆打而叫停。但我沒有放棄,仍積極尋求對話。
經過多人和多番的游說和努力,終於再決定10月21日學生和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公開對話。可惜學生不願意再對話下去,良好的意願落空,我憂心忡忡,不得安睡,我們三人多次與陳日君樞機和李柱銘先生一起禱告,求上主保護學生和示威群眾,並祈求上主指引前路。
群眾無畏無懼,沒有撤離,87枚催淚彈「催逼」了十多萬人上街──波瀾壯闊的雨傘運動開展了。
雨傘原是用來遮太陽、擋風雨,但在運動期間,在警方猛烈噴射胡椒噴霧下卻產生保護作用。
雨傘運動源於長久以來對政制發展感到無助、無奈和無望,渴求命運自主。
79日佔領,一百二十萬人參與,展示香港和平非暴力的高質素公民,期間沒有破壞任何建築物,或焚燒任何物件。
佔領區的商店不但無損,反而佔領者鼓勵和幫助小店,以免生意受影響。很多商店和市民送飯、送水、送棉被、送帳幕,佔領者充份發揮互助互愛的精神。
雖歷經黑社會的暴力襲擊,警察亦以暴力打得佔領者頭破血流,但佔領者仍保持和平非暴力的信念,沒有退縮。
和平非暴力的公民抗命種籽,已深植人心。
這運動原是一場公民覺醒運動,期望每個人都能出來貢獻自己,表示決心,更希望能喚醒官僚的良知。
幸福和美好的和平生活,是我們夢寐以求的,也是上主的旨意,我們要踐行在人間。
沒有公義,便沒有和平,因為「公義的果實是平安;公義的效果是平靜和安穩, 直到永遠」(賽卅二17)同時,「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與和平彼此相親。」(詩八十五10)
法律和秩序是任何社會不可或缺的。若法律只用作維護權貴既得利益者,不法和霸道便由制度肯定,社會道德基礎便蕩然無存,無權無勢者就成為法治制度的犧牲品。
那麼,政權只會藉國家安全的名義:以迫害、流放、任意逮捕、刑求、強逼失踪、破壞和暗殺來維持所謂「和平」。(C. René Padilla)
或許您們會說:我們的問題源自「公民抗命」。
錯了!
我們的問題,乃是來自「公民從命」。
這種從命,讓世上無數的人屈膝於強權,獨裁者的政體之下,被捲進死傷以百萬計的戰爭。
這種從命,讓世上無數的人對貧窮、飢餓、愚昧、戰禍與殘暴無動於衷。
這種從命,讓世上的監牢擠滿小奸小惡的罪犯:大奸大惡者,卻成為國家的領袖。
歷史學家霍華德.津恩(Howard Zinn)
馬丁路德金牧師說:沒有公義便沒有真正的和諧。我寄語生活於香港的市民,要憐憫不公義制度下的受害者,包括示威者,也包括警察;我更祈求憐憫能激發勇氣,用以對抗制度的惡。
雨傘運動中,我只是一個敲鐘者,希望發出警號,讓人們知道不幸和災難正在發生,期望喚醒人們的良知,共挽狂瀾。
如果我仍有氣力,必繼續在教會敲鐘,在世上敲鐘,在人心敲鐘。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主同行。」(彌六8)
我,朱耀明、戴耀廷和陳健民現在於被告欄宣告:
我們沒有後悔,
我們沒有埋怨,
我們沒有憤怒,
我們沒有遺憾。
我們沒有放棄。
耶穌說:「為義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10)
慈愛,公義的上主,我將自己交託祢手中,願袮的旨意成就!
*     *     *
想到了這一段經文:
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 36 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 37 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 38 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漂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希伯來書11:35b-38)




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

國教初期的東西方教會的反思 (暫時存放)


今晚在課堂上的分享國教初期的東西方教會 - 歷史反省

Hashtag: #歸納演繹、輔助教材、創意、以古鑑今、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
Servant Leadership、Check and Balance


在米蘭諭旨的頒布 (312A.D之後,基督教的地位在羅馬帝國里得以提升。
原先羅馬的徽號“老鷹”也被“十字架”所取代。
羅馬帝國一向是以羅馬城作為政治中心的。
君士坦丁在位時,出於軍事和政治上的考慮,在羅馬以外建立一個新的城堡,
把這個城堡擴大成為一個都會,并以他自己的名字去命名都會。
這就是有名的“君士坦丁堡”,位於今天土耳其歐洲接壤之處。
他甚至把帝國的行政中心,從羅馬移到君士坦丁堡去。
君士坦丁堡建都后,帝國其它的文化、經濟方面的活動,
就逐漸的轉移到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

教會也一樣,由於皇帝在君士坦丁堡參加聚會,
許多的教會領袖就經常去那兒,甚至聚在那兒,
慢慢的君士坦丁堡就形成了教會領導核心。
這事對教會日後的發展影響很大。
在羅馬帝國里,由於西方仍然是以羅馬為中心,
可是在東方卻是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
這個局面形成了教會領導核心的分裂,甚至使得後來東西方教會分裂。

<歷史的軌跡>一書的第五章<教會日形穩固>中,
作者祁伯爾簡述當時教會的組織制度,
當中提及的省主教主教長制,起初所有主教的地位是同等的,
但逐漸地,羅馬的主教地位超然起來,教皇制也逐漸演變出來。

另外,在<古代教會史>中,作者Bihlmeyer指出在545年時, 
東羅馬皇帝尤斯提尼安(Justinianus)也肯定了羅馬教會的首席權,
他認為羅馬的教宗也必須服從于皇帝。

羅馬教會的首席權在313-700年之間得到明確的承認、接納 – 
: 在一些重要的紀律方面問題上,
羅馬教宗是全世界教會的最高上訴單位(今天在香港的終審庭?)
教宗格拉修一世宣佈,教宗有權利審判任何地方的教會,
但他自己不受任何人的遺責,而教宗的決定也是不能受審判的。

下圖:
Five Big Churches in Roman Empire 330 AD - 



羅馬帝國中的五個大城漸居重要地位,
它們是:耶路撒冷、安提阿、亞歷山大、君士坦丁堡及羅馬。
這五個大城的主教均被稱為主教長。

此課題的思考方向 -
1.      為什麼政權會利用宗教/教會發揮穩定社會的功能?
2.      當政權借助宗教去維穩時,這到底對教會的角色、發展,是好事、
還是壞事
?
3.      當一個組織(政權或教會)開始擁有至尊無上的權力時,是好事、還是壞事?
      可以怎樣盡量減輕權力帶來的腐敗、掌權者的專橫無道呢?


1.      如能夠操控到宗教、教會的發展、活動,這樣對維持社會和平和道德,提高人民愛國情操都有幫助宗教是產生疏離(Alienation- 上帝的國不是建立在在這個已被罪惡沾染了的世界,天地一切都會廢去…… 令人民不能明白社會上真實的剝削關係,而如果一個政權遇上挫敗(如戰敗、天災等),宗教就更具「統戰」作用,因它可以提供世俗以外的看法,解釋正義未彰顯的原因,也給予撥亂反正的希望。民間的怨憤也就消弭於無形

2.     我的看法是好事、同樣也是壞事,但壞的方面帶來的破壞、傷害,比好的方面帶來的好處大得多。好的方面是教會在政權的保護下,先是不用擔心被逼迫,教會也可在事工,如: 傳福音、關懷社會上穩定地發展,但是,不好的方面是政權拉攏教會後,如政權是良善、愛護人民、以人民的福祉為重的話,這樣教會當然可以跟政權合作,一起去建構公義、幸福的國度; 相反,如政權是邪惡,或掌權者以自我為中心,不義或思想不正地管治一個國家時,教會便應該為公義發聲,與弱勢者同行,但是如果教會跟政權已拉上千絲萬縷的關係時,她那監督、守望國家的角色便大大模糊了,教會亦會給人助紂為的形象,這樣不單止不能為公義去發聲或在世上作鹽作光,反而絆倒很多人,包括信主的、不信主的同時,如教會像鹽失了味、光也黯淡了,政權也失去了一股被制衡的力量,另外,政權又會「製造」「愛國」宗教人士的模範,製造及激發教會內的分化,再加上在這個過程中,教會獲得權力的甜頭,政權不時提供方便及好處,把教會納入建制之內,讓它們建立勢力及地位,慢慢地讓他們沈醉於「增長」的假象內。一位基督教宣教學者Cook就曾提出過,在南美洲大部分國家,基督教著眼於獲致社會地位及聲譽,因此大部分基督徒都認為大家同坐一條船,自己不應有「大動作」令船隻沈沒。那麼如果一個政權走歪了路,背著上帝的心意而行,那便很難撥亂反正過來。


3.     每個教會或每個地區都有了主教。起先所有主教是平等的,沒有一位主教高於另一位,然而,逐漸地,羅馬主教超過其他主教的權位,竟演變成為後來的教皇。
最初,大城市中大教會的主教被看為高於小教會的主教,漸漸演變而成省主教。不久之後,羅馬帝國中的五個大城漸居重要地位,它們是:耶路撒冷、安提阿、亞歷山大、君士坦丁堡及羅馬。這五個大城的主教均被稱為主教長。前四座城在帝國的東部,主要語文是希臘文;唯獨羅馬屬於帝國西部,使用拉丁文。
幾乎所有東西方教會中的爭論都向羅馬主教申訴。在為基督的位格及本性的爭論中,西方教會在羅馬主教的影響下,使正統信仰獲得全面勝利。至於東方教會方面,耶路撒冷教會早已衰微,在一些爭論中不能產生影響,而安提阿、亞歷山大與君士坦丁堡之間卻不斷為領導地位而爭。他們雖然沒有一位承認羅馬主教有超越地位,但在互爭領導地位之時,往往去找羅馬主教的支持。到了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決定要遷羅馬的教廷到東方的拜占庭,皇帝搬遠了之後,在羅馬的教宗便擁有更大的自由空間,在羅馬帝國的東部,從君士坦丁大帝以來,皇帝統治了教會,但在西方的政教關係恰恰是相反的

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 John Emerich Edward Dalberg Acton, first Baron Acton (1834–1902) – A historian and moralist)

可以怎樣盡量減輕權力帶來的腐敗、掌權者的專橫無道呢? 提出兩個方向思考:

1. 
Servant Leadership –Latin: Servus servorum Dei – Servants of the servants of God 來自大貴格利教宗 (Gregorius Magnus)


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做眾人的僕人 
(
 10:44)以公僕的身份為榮、願意聆聽、接納眾人 (包括被社會欺壓的弱勢社群、老弱病殘的意見

2. Check and Balance –維護、建構一個健康、廉潔、權力之間互相制衡的機制,沒有一小撮人可以獨攬大權、說了算



Q&A


Written on 20 Dec 2016 by Tik  CHAN 陳耿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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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ASECIA的小隊,核心隊員是來自大、中型的會計師事務所,之後出來商業機構從事內部審計、公司管治、風險管理的工作,因基督信仰、專業、良心的引導,我們看重: 誠信、公義、公平、公正、少數人士的權益得到保障、權力的制衡、互相監控、廉潔、無偽、正直、非以役人、乃役於人、循規蹈矩、守法、律己以嚴 我們小隊的核心隊員,年齡介乎40-45歲,主要是經歷過雨傘運動的洗禮後,並看到政府的管治越來越離譜、無譜 - 原來的行政主導變成現在的行政長官主導,原來的港人治港變成現在的西環治港,現任的行政長官連自己是否參選連任都 "未有消息",還有... 多不枚舉... 到今天,我們仍是擁戴著 和理非非* 的,雖然曾經失望過,但沒有絕望,仍然繼續、不斷探索一條可行的出路,始終相信行政長官、立法局的真普選才是現在困局的徹底解決方法,但在找到這出路之前,我們便要用諸般的智慧去尋找一個比較靠譜的人選。 本人自我介紹: 生於廝、長於廝 幼稚園、小學、中學至中七: 高主教書院 Raimondi College ... http://asecia2016.blogspot.hk/2016/11/2nd-post-18-nov-2016-profile-and-photo.html